天景山小学国歌校歌演唱比赛方案
南京市天景山小学国歌校歌演唱比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合唱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精神,达到“国歌校歌大声唱”的目的,适时培养学生爱国、爱校的精神。
二、活动主题:
“高声唱国歌,喜迎十八大”
三、参赛对象:
1--6年级各班全体学生。
四、比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但表演形式不限,以班级为单位。
五、比赛时间:
六、比赛地点:三楼多功能厅
七、参赛曲目:
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校歌:《放飞梦想》
(一年级学生因为刚入学,只唱国歌)
八、其它事项:
1.评分总分为100分,最低起评分为80分,计算得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其他的评委得分为参赛班级的最后得分。
2.比赛歌曲伴奏带由德育处准备。
3.赛场布置:德育处。
4.伴奏播放:少先队大队委
5.现场记分:少先队。
6.摄像及后期新闻报道:德育处
7.评委安排:
(由于评委在不同年级任课,若担任评委时与课务冲突,请段长协调下)
九、评分原则: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音色优美。
2.声音整齐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
3.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
4.参赛队员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有朝气,富有激情及艺术性。
5.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
十、评分标准:(100分制)
(1) 音乐表现及技巧:音准正确、节奏整齐、音色统一、歌曲表现、合唱技巧(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舞台表演准确、恰当(50分)
(2)指挥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10分)
(3)学生精神饱满、富有朝气、纪律良好行动整齐、台风好 (20分)
(4)演出服装相对整齐,统一 (10分)
(5)伴奏(10分)
十一、评奖办法:
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奖励方式:按年级进行评比。每年级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可以并列。
德育处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