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天景山小学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南京市天景山小学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为推进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校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1、学识水平:中师学历基本达标得基本分5分,大专学历加2分,本科学历加5分,总分10分加满为止。
2、工作年限:基本分5分,满15年加5分,满20年加10分,满25年加15分,总分20分加满为止。
3、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或有组织、有计划地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小组满5年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管理工作3年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1年加1分,总分10分加满为止。
4、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得基本分20分;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或完全服从学校分配的加5分;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位居同类前列,推进率高,加10分(近3年达校平均分4次以上),技能课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依据获奖成果层次和多少进行加分,满分为10分;任现职期间,开过片级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加5分,区级加7分,市级及以上加10分 (提供教案或讲稿、课堂教学评价表和区县及以上教研部门证明等原始材料);在教学评比中评为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教师本人获得区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加10分,总分40分加满为止。
5、教研工作: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的教科研成果材料3篇,至少有1篇获奖得基本分10分;申报区级教科研个人课题,并已结题,每个课题加2分,申报市级教科研个人课题,并已结题,每个课题加4分;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每篇加4分;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区级加2分,市级及以上加4分;在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获奖,国家级每篇加5分,省级每篇加4分,市级每篇加3分,区级每篇加2分;参与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编写并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加5分,最后得分=总分÷任现职年限×6,总分20分加满为止。
6、如遇本评审量化标准未明确界定而无法认定的,由校长室、教科室、教导处组织认定,如与新出台的职称评审意见有冲突,以职称评审文件精神为准。本办法由天景山小学一届四次教代会讨论,自
附:南京市天景山小学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
南京市天景山小学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
报审学科 |
姓名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教年月 |
教龄 |
何时聘 为何级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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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时学历 |
最高学历 |
继续教育 |
班主任工作年限 |
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年限 | ||||||||||||
学历 |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
学历 |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
结业证书 |
进修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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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来主要工作实绩及奖励情况 | ||||||||||||||||
教育工作 |
得分项目 |
班主任工作 年限 |
辅导课外活动年限 |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年限 |
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限 | |||||||||||
认定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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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
得分项目 |
工作量 |
大小循环、毕业班教学 |
教学质量 |
研究课示范课讲座 |
教学竞赛 技能竞赛 | ||||||||||
认定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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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工作 |
得分项目 |
论文3篇 |
课题 |
学术交流 |
论文获奖 |
编写教材 教参 | ||||||||||
认定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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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汇总表
项目 |
基本分 |
加分 |
总分 |
权重分 |
学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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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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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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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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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教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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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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