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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联络员职责

发表日期:2007/12/21 16:09:21作者:无点击数:1204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联络员职责

一、协助学校领导具体落实学校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制订学校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出席学校有关依法治校内容的会议,在学校决策管理过程中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协助学校领导指导、督促学校各部门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并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协助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和落实对教师、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落实对问题学生的帮教转化,依法做好学生校内申诉工作。

五、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和处理校内矛盾,依法做好教师的校内申诉工作。

六、协助学校领导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七、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各种报表、资料,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各种台帐。

八、出席教育局召开的依法治校工作会议,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法律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