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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中国式过马路 坚决不能闯红灯

发表日期:2013/9/18 11:26:46作者:彭立文点击数:648
 

告别中国式过马路  坚决不能闯红灯

王茂芳

在这个一碧如洗,晴空万里的日子里,我们天景山小学开展了一次公民法制教育的主题活动——“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坚决不能闯红灯”,在老师严肃认真的讲话中,同学们知道了闯红灯的危害:在生活中,小小的交通陋习常常造成惨痛的交通意外,夺走鲜活的生命,破坏美满的家庭。闯红灯便属于这一类交通陋习。一些人为了一时之快,心存侥幸心理,高速闯红灯,结果车毁人伤,甚至葬送生命,令人扼腕叹息。其中血的教训不胜枚举,为了减少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在老师的动员中,天景山小学的小公民们在蓝天小宣誓:坚决不能闯红灯。并努力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身边的家人和亲朋好友一起形成“文明、安全、有序”的出现氛围。最后在活动中的学生们郑重的在写有“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坚决不能闯红灯”的横幅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以示承诺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