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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发表日期:2019/3/13 14:17:27作者:冯永生点击数:1832

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一、总则

1、此队规为天景山小学校足办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球队由校足办统一管理,所有校足办及协助人员共同建设。

2、球队队员必须是天景山小学的在校学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在保证学习的同时进行训练。

4、队员由教师推荐,校足球队教练通过集中测试,足球课后活动、比赛活动中选拔。

三、队员守则

1、球队是一个集体。队员之间保证团结,个人服从集体安排。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积极拚搏的形象。

3、队员遵守球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五次,训练时间为一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集合,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或其他场外人员发生冲突。如有意外情况,请队员向教练或者老师汇报,由教练或教师和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8.在训练技能的同时,必须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和团队意识教育及友谊第一和比赛第二的意识教育。

五、处罚规则

(一) 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迟到。迟到者需及时和教练说明缘由,取得同意后方可加入训练。

2、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3、 长期无理由不参加训练比赛的队员,予以退队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注册队员、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关键位置稍微固定。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比赛过程中,队长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换,应遵守队长的安排。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