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天景山小学“弹性离校”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适性成长。学校根据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的服务品质,提升各界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
二、实施要求:
1、时间安排:一二年级原放学时间为15:20(应该放学时间是14:00,已经全体延时1小时20分钟),弹性离校学生16:30送至学校大门口,由家长接回。三至六年级原放学时间为16:00(应该放学时间是15:20,已经全体延时40分钟),弹性离校学生17:00送至学校大门口,由家长接回。
2、参加学生:以学生自愿为前提,家长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后,经过学校批准的一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参加。优先考虑低年级困难家庭及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3、参与管理师资:学校教师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安全主任、总务主任、年级段长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组 长:徐存杰(校长)
副组长:陈明翠(副校长)、魏宏军(副校长)、冯兴森(副校长)
组 员:德育主任:彭立文
教导主任:吴丽娟
安全主任:冯永生
总务主任:易 军
年级段长:龚卫华 陶明珠 蒋 科
四、实施内容:
1、自主作业:学生在校内独立完成家庭作业。
2、自主阅读:学生自带或从班级图书角借书,在校内自主阅读。
3、自主活动:学校开放部分场馆,让学生自主开展活动。
五、实施原则: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发放调研报名表,弄清家长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学校批准为前提,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
2、坚持学校公益性原则:学校坚持志愿服务性质,不允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不允许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原则:本方案的实施过程根据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条件相结合,对本项活动的管理依据有关上级规定,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不允许借机组织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性集中教学,不允许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4、坚持校本化原则:根据我校师资和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优化合理安排参加弹性离校学生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