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景山小学设立“善行义举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4/10/20 9:26:27作者:王孝清点击数: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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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天景山小学设立“善行义举榜”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用先进人物的榜样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善行义举榜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弘扬真善美,引导教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尚,人人争做“四有”好老师。
- 二、组织机构
- 1.设立“善行义举榜”领导小组
- 组长:徐存杰
- 组员:杨祥明 冯永生 冯兴森 华余露 王孝清
- 2.道德评议会
- 组长:王孝清
- 成员:冯永生 蒋科 丁亚红 朱晓玲 李宁 陈林宝 雷欢欢 祁婷婷
- 三、建榜内容
- 善行义举榜设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其主要内容如下;
- (一)个人品德榜
- 主要公示典型教职工的姓名、照片、主要事迹和荣誉称号。
- (二)职业道德榜
- 主要公示教职工践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 1、爱岗敬业: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敬业奉献。
- 2、诚实守信:诚实工作,办事公正,友善服务,诚信对待学生和家长,团结同事等。
- 3、遵章守纪: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正派,情趣健康高雅。
- (三)家庭孝德榜
- 主要公示教职工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亲友、和睦相处,幸福快乐生活方面的情况。
- (四)社会公德榜
- 主要公示教职工遵守社会公德方面的情况。
- 1、奉献社会:主要公示参加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关爱他人、爱心捐助、无偿献血等情况。
- 2、爱护环境:保持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参与净化、绿化环境的公益活动,爱惜维护公共设施等。
- 3、文明礼貌:尊重理解他人,与人和睦相处,对外交往讲究礼节礼仪,在公共场所遵守秩序和规定。
- 四、建榜形式
- 结合本校实际,善行义举榜采用“固定榜”和“网络榜”两种形式。“固定榜”设立在校园的橱窗内,“网络榜”设立在学校网站首页的“校园新闻”栏目。及时公示个人善行义举的点点滴滴,宣扬和展示道德典型照片和事迹。
- 五、立榜程序
- (一)知榜。将学校拟上榜的内容和具体要求以及评榜程序等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取得认同和支持,让教职工人人知晓。
- (二)评榜。(1)通过个人自荐、年级段或教研组推荐、党团组织举荐、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2)经学校道德评议会评议,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
- (三)上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予以在学校善行义举榜公布。
- (四)善行义举榜每学期评选一次,通常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下旬公布上榜人员名单事迹。
- 南京市天景山小学
-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