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天景山小学第一届“感动天小人物”评选方案
南京市天景山小学第一届“感动天小人物”评选方案
一、活动主题:感动源于平凡 榜样凝聚力量
二、活动时间:2012年12月23日-2014年2月16日
三、活动宗旨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是精神的升华。我们在感动中成长,学校在感动中发展,社会在感动中进步。通过在我校开展感动天小人物评比活动,发现感动、传播感动、体验感动,从而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
四、评选范围
无论你的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你是南京市天景山小学的一员,只要在过去的一年里,你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学生、同事、感动了天小,用自己的力量推动天小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诠释美好的情感,带给我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你就有可能成为感动校园人物。
五、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执行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书育人、教科研等方面实绩突出。
4.在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爱生如子、为人师表、崇高师德风尚等方面事迹感人。
5.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热心参与,表现突出。
6、具有从不给别人添麻烦的美德和成就别人的美好愿望,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
六、评选程序。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布置宣传。通过全体教师会、学校网站等在全校发布感动天小人物评比的消息以及相关活动要求,充分发动全体教师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产生候选人。全体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产生“感动天小人物”候选人。
第三阶段:评选产生“感动天小人物”。全体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在“感动天小人物”候选人中评选产生“感动天小人物”。
第四阶段:公示。对评选产生的“感动天小人物”名单进行公示。
第五阶段:表彰颁奖。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时,进行表彰颁奖。
六、奖项设置
1、南京市天景山小学第一届“感动天小人物”奖。并颁发证书。
2、评选活动奖。人人参评,人人获奖。凡教师推荐名单被入围“感动天小人物”候选人的,推荐教师获推荐一等奖。其余的教师均获二等奖。并颁发奖品。
南京市天景山小学工会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