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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11 10:54:24作者:翟红兴点击数:1077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特殊学校、高职校:

根据“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苏电教〔2020〕34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区作品征集报送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校认真研读活动指南(详见附件),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活动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强化协作与交流,促进教育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由各学校按照指南要求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和“中国梦—行动有我:2021年全国中小学校本德育校本课程和教育案例征集展播活动”另行通知。

本次活动由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五大课例类型:

1、交互式电子白板类;

2、数字化学习终端类;

3、创客(STEAM)类;

4、人工智能类;

5、在线课堂类。

作品直接上传活动网站,纯PPT课例一票否决,上传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获得优秀作品的教师颁发中央电教馆荣誉证书,请全区各学校高度重视,结合智慧校园的深度运用,认真研读参加活动通知和操作指南,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做好技术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作品。

 

附件1: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pdf

附件2:2021年江宁区学校观摩活动教师信息统计表.xlsx


江宁区电化教育中心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