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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江宁教育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14 8:32:11作者:翟红兴点击数:1289

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全面展示江宁教育在2020年度的新探索、新经验、新成果,引领全尊师重教,关爱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环境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全区教育系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积极报道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就,发布学校最新教育教学动态,为江宁教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度江宁教育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

202011日至1231日,在全区地域范围内发生的,对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举措、活动;有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产生明显成效的项目;教育党建工作的重大举措;师德师风建设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闻;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重大教育新闻。

参评新闻可以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采编资质的中央、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含新媒体)刊发的新闻,也可以是虽未经报道,但是在推动全教育改革发展方面有重大影响的教育举措、项目等。

参加评选的申报主体,为我区教育系统内各级各类单位或个人。

二、奖项设置

“江宁教育新闻奖”设优秀作品奖和组织策划奖。其中优秀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若干;组织策划奖设优秀奖和提名奖若干。

、评选要求

1.参加评选的教育新闻作品类别不限,消息、通讯、新闻评论、系列报道、新闻摄影、专题和访谈、新媒体(微信、微博、APP平台)原创报道及新媒体产品(微电影、H5、VR、短视频等)均可参评。

2.参加评选的新闻组织策划,须是围绕全区教育中心工作,在主题宣传、热点引导、典型报道和舆论监督等方面付诸实施的新闻宣传活动。内容真实生动,导向准确鲜明,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力;选题具有针对性,策划具有创新性,实施注重时效性,宣传彰显影响力,反映江宁教育特色,弘扬教育发展主旋律,对实际工作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报送要求

(一)优秀作品奖

1.单位直接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每家不超过3篇。

2.优秀作品奖的申报人,均须以该作品刊播登载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

报纸类、新闻摄影类作品,须报送稿件刊发原件或复印件,一式8份;广播电视类作品,须将完整节目刻录成光盘,并附作品文字稿(请注明刊播媒体栏目名称、时间、作者等信息),一式8份;新媒体类作品,须将链接转换为二维码,并注明刊播媒体名称、时间、作者等信息,打印一式8份。

(二)组织策划奖

组织策划奖的申报人,原则上以单位为主。须提供介绍参评项目的300字以内申报说明,并提供相关不少于3篇新闻报道(不同媒体刊发的新闻通稿只可作为一篇计算),形式和数量要求均与参评作品相同。

(三)所有参评作品,均须逐篇填报《2020“江宁教育新闻奖”参评表》(见附件),一式8份,并与报送作品装订后一并提交。


 

附件1-2020年“江宁教育新闻奖”优秀作品奖参评表.docx

附件2-2020年“江宁教育新闻奖”组织策划奖参评表.doc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0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