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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1/9 10:28:56作者:翟红兴点击数:626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

各区电教中心(馆),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宁教办电函〔2022〕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一线教师数字资源的设计、应用与推广能力,推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深度变革,丰富“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学科教学资源,经研究,决定举办南京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旨在促进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编制系列优质教学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逐步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探索利用竞赛的形式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的新模式。本次竞赛面向中小学所有学科开放,并选取小学科学学科、初中语文学科、初中英语学科、初中历史学科以及特殊教育部分学科为试点,划定参赛作品内容范围。本次竞赛将遴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二、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中学、幼儿园和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均可参加。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评比的方式。2022年11月15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上传作品(网址http://wkds.jsnje.cn)。

三、竞赛管理

1.各区电教中心(馆、教师发展中心)要对竞赛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广大教师自主参赛的同时,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个系列微课(初中语文学科、初中英语学科、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除外)最少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视频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详见附件1)。每组系列微课署名最多3人(初中语文学科、初中英语学科、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署名1人),必须在本次竞赛平台的报名页中填写完整,获奖证书将根据报名页的作者信息发放。每位参赛教师原则上最多可有2件作品获奖。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向教师免费开放。

4.竞赛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的上传、评比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优秀组织奖的产生也是由平台根据规则自动产生。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各区、各直属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市电教馆将组织学科教学专家和信息化专家对各区及市直属学校选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微课竞赛说明、流程及微课竞赛评分规则详见附件2、3。

5.本次竞赛选取的试点学科,参赛规则详见附件4-8。